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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公交一体化(停车场)建设项目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公交一体化(停车场)建设项目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沧州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沧州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太原路公交停车场、开发区公交停车场、韩家场公交停车场进行配套完善,提升改造。其中各公交停车场共计56台充电桩需要更新,包括200KW一体式双枪充电桩、300KW一体式双枪充电桩、4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等。

2.2 招标范围:包括公交停车场共计56台充电桩,其中200KW一体式双枪充电桩20台、300KW一体式双枪充电桩19台、4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等(1拖4)15台、4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等(1拖6)2台,以及充电桩的配套装置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质保期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3 供货及安装周期:收到甲方通知30日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

2.4 质量标准:合格。产品各项技术指标、使用性能符合国家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及甲方用途,不存在安全隐患。

2.5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系统终身免费升级;质保期后,设备终身免费保修(不含零配件费用)。

2.6 项目地点:沧州市。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完成项目任务所必要的人员、能力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情况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6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对代理商的委托书(格式自拟),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 2023年11月21日至 2023 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天昕大厦16楼)持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沧州交发集团评标中心(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西花园收费站南50米沧廊分公司二楼)。

5.2 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携带并现场出示如下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违反上述规定,该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乐鱼(中国)leyu·官方网站网站(www.chinatravelogue.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须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大道建业大厦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317-8698885  

代理单位:河北国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天昕大厦16楼

联 系 人:林冬虎  刘祺

联系电话:15530702211

传    真:0317-3023738